为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充实基层服务力量,拟公开招录“随州高新区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人数
随州高新区招录“社区工作者”15人。(其中熊家社区8人、吴家老湾社区3人、望城岗社区1人、十里铺社区1人、裕民社区1人、寨塆社区1人)。详见《随州高新区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录岗位一览表》。
二、岗位待遇
1.按《随州高新区城市社区工作者待遇保障办法》(试行)落实;
2.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设定社区工作者的人均薪酬标准;
3.按照城镇职工标准为社区工作者足额交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4.参照城东工作局干部标准组织体检,建立社区工作者休假制度。符合条件的可接纳为工会会员,加入所在社区工会组织,享受工会会员福利。
三、招录对象及资格条件
本次面向随州高新区熊家社区、吴家老湾社区、望城岗社区、十里铺社区、裕民社区、寨塆社区、原种场公开招录。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且具有全日制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户籍、住房属高新区(六社区一场)的人员。
2.思想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
3.热爱社区工作,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处事公道,能够吃苦耐劳,服务群众意识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服从区级岗位调剂安排。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录:被处以刑事处罚的;有涉毒吸毒史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侦查的;受到处分,按照规定未满有关期限的;有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破坏治安稳定侵蚀基层政权等行为的;参与邪教、非法宗教组织及其活动,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录程序
本次招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录公告
招录公告于2025年7月9日通过“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www.suizhougxq.gov.cn),“随州国家高新区”微信公众号公告。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25年7月10日—7月1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高新区管委会北附楼一楼,联系人: 余功享、张天涛,联系电话: 13886883413、15827508388 。
3.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持《随州高新区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录报名表》(可登录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下载)、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房产证(或住房证明)、个人工作简历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蓝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指定的报名地点提交报名申请,签署诚信承诺。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
区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联合审查,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四)准考证发放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
(一)笔试
报考人数与招录计划人数达到3:1以上的比例方可组织笔试,若报名人数达不到3:1的比例要求,报请随州高新区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决定。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
(1)公共基础知识;
(2)社会工作者职业能力。
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按招录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同时进行面试。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入围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因故不能参加面试的,缺额不再递补(若只有一名面试考生,该考生面试得分必须高于考场平均分数)。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在面试期间对考生实行封闭管理,应试对象参加面试结束后解除封闭。
(三)综合成绩折算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方式,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折算。
六、体检、政审
1.体检。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录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人选;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由招录单位组织加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政审。由随州高新区组织对考生进行联合政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考生录用资格。因体检、政审不合格,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政审人选。
七、公示和录用
体检和政审结果合格的应聘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在发布招录公告的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社区工作者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为不合格的,按程序予以解聘。
八、本次招录社区工作者解释权在随州高新区社区工作者招录领导小组。
文章来源:http://www.suizhougxq.gov.cn/zwgk/zc/qtzdgkwj/tzgg/202507/t20250709_1346985.s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