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基层医疗保障服务队伍建设,促进基层医疗保障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工作需要,在万店镇、何店镇、洛阳镇、府河镇、淅河镇公开招录曾都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以钱养事”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招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本次公开招录“以钱养事”岗位共6个名额。其中万店镇2名;何店镇1名;洛阳镇1名;府河镇1名;淅河镇1名。
二、招录条件
参加招录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心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责任能力;
(三)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五)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曾都区户籍;
(七)年龄在18-35周岁(1985年5月1日-2002年4月30日出生人员);
(八)服从工作分配。
三、招录对象、范围
1.本次招录实行定向招录,工作地址为万店镇、何店镇、洛阳镇、府河镇、淅河镇。洛阳镇、府河镇只招录户籍且住址在本地的人员。
2.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优先:
(1)曾都区范围内的退役军人;
(2)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
(3)“三项目人员”( “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服务期满(服务期不低于2年)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4)已在曾都区医疗保障局或万店镇、何店镇、洛阳镇、府河镇、淅河镇人社中心从事医疗保障服务工作的在岗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4月20日-27日
(二)报名地点:曾都区医疗保障局。
(三)报名办法:符合招考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本人近期一寸登记照片三张,到曾都区医疗保障局现场报名,如实填写《曾都区基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以钱养事”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府河镇、洛阳镇医保服务岗位的人员还需持村委会、乡镇两级出具的居住证明。属于优先条件的人员还需提供:退役军人退伍证书;乡镇、办事处、管委会党(工)委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已在万店镇、何店镇、洛阳镇、府河镇、淅河镇人社中心从事医疗保障服务工作的在岗人员的劳动合同和2018年5月-2020年4月工资表(考生报名所提交的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五、考试
考试由曾都区人才服务局组织实施。报名人员与各乡镇岗位数量达到3:1的比例方可组织考试,若报考人员达不到3:1的岗位比例要求,招录的岗位数量相应缩减,直至达到开考比例要求后再组织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组成。
笔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医保相关法律法规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符合优先条件的四类人员在笔试的成绩上加5分(不累计加分)。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考试人员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予以公示,若无疑议,按照选拔各乡镇岗位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有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自愿放弃岗位的依次递补。
七、政审
公示、体检结束后,由招录领导小组对考生进行政审,发现考生本人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取消考生录用资格,空余岗位可以按照程序依次递补,属于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八、上岗
经曾都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对拟录用人员审定后,根据工作需要通知上岗。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进行管理并兑现工资待遇。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