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根据《关于开展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农村党建助理员工作的通知》(随组通〔2020〕2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一批农村党建助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及资格条件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不限户籍。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带领致富能力强,服务群众能力强,依法治理能力强,廉洁自律意识强;
3.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4.中共正式党员,2020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可以放宽至中共预备党员;
5.年龄为 40 周岁以下;
6.热爱农村基层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熟悉农业农村情况、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优先;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优先。
招录所涉及到的年龄、党龄等时间计算,均截至 2020 年8月 31 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录:被处以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侦查的;受到处分,按照规定未满有关期限的;有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破坏治安稳定、侵蚀基层政权等“村霸”行为的;参与邪教、非法宗教组织及其活动,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现任村“两委”干部不得报考。
二、岗位职责
专职做好村级党组织建设工作,参与做好农村基层治理和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协助村党组织书记召集重要的会议,开展各项组织活动;
2.协助村党组织书记制定村党支部工作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
3.协助村党组织书记抓好村党支部自身建设;
4.协助村党组织书记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
5.围绕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党建活动;
6.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做好其他交办的工作。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岗位共47名(其中曾都区30名,高新区15名,大洪山风景名胜区2名),实行统一招录,不明确岗位;分配岗位时,以户籍地或常住地分配为主、用人镇(街道)和拟聘用对象个人双向选择相结合确定具体岗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9月23日9:00-10月12日17:00(工作日期间)。
2.报名地点:
曾都区:随州市烈山大道86号(曾都区人才服务局窗口)。
随州高新区:随州市编钟大道8号(随州市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707室)。
大洪山风景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长岗镇宝珠街8号(大洪山管委会507室)。
3.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持《曾都区公开招录农村党建助理员报名表》(可登录中国曾都网下载)、身份证、毕业证书、退伍证、党员身份组织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同底1吋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指定的报名地点提交报名申请,签署诚信承诺。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考地区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曾都区、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区负责对报考本地区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开考比例。招考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需达到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录计划。
(四)准考证发放。《准考证》由曾都区、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区报名组织单位发放。
四、考试
(一)笔试
1.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
(1)公共基础知识。
(2)党建知识。
笔试总分为100分。
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1.时间、地点:(另定)
2.面试人员按照同地区考生笔试成绩确定。招录岗位计划10人及以上的,按招录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录计划10以下的,按招录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同时进行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入围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因故不能参加面试的,缺额不再递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在面试期间对考生实行封闭管理,应试对象参加面试结束后解除封闭。
(三)综合成绩折算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方式,按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的比例折算。
五、体检、考察
1.体检。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录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熟悉农业农村情况、有基层工作经历以及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优先确定为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同为熟悉农业农村情况、有基层工作经历以及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由招录单位组织加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考察。考察由招录责任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法纪观念、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从同岗位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六、公示和录用
体检和考察结果合格的应聘人员,作为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反映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人员,不予录用。
拟录用人员在此之前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可从该岗位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录用审批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政策待遇
农村党建助理员岗位性质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任职期间须在村工作,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行政村党组织,享受以下政策:
1.农村党建助理员实行合同制,统一签订聘用合同,第一次合同期 3 年,试用期 6个月。
2.比照现任村主职干部工作报酬的70%确定农村党建助理员工作报酬的底线标准。并按照规定为农村党建助理员办理养老保险,发放一定的交通和租房补贴。
3.试用期满后,经镇(街道)党(工)委考核,表现称职的可进入村“两委”班子,表现优秀的可推选为村党组织副书记;在村工作一年后,表现优秀的可推选为村党组织书记。
4.农村党建助理员在村连续工作 3 年(含试用期)及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的,符合省、市相关规定的,可参加各级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公务员定向招录或事业单位定向招录。
八、防疫要求
报考人员应自觉服从全市最新防疫工作安排,若考前14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外旅居史,需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若体温高于37.3 ℃或出现相关症状的应及时就诊,经诊断排除新冠肺炎的,方可参加考试。对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招录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九、纪律与要求
1.参与招录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系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
2.主动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保证招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3.严守工作纪律,加强保密观念和责任意识。如发现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等现象,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4.对违反招录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录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录用合同,予以清退。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招录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曾都区0722-3062853;随州高新区0722-3286971;大洪山风景区0722-4833928。考试相关要求及组考工作相关情况由区人才服务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22-3221514。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