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加大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随州市2022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人员数量
30家市直机关41个一级主任科员以下相当层次职级职位共54个遴选计划,具体职位和遴选咨询电话详见《随州市2022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职位表》(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各县(市、区)级以下(含大洪山风景名胜区)机关在编在岗且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的人员。
2、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随州市县级以下(下同)的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现担任与报考职位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
6.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9月以后出生)。特殊需要或紧缺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1年9月以后出生)。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11年以后的选调生,必须符合选调生管理相关规定。除当年招录政策规定可以分配到县直单位外,其他人员录用后必须在乡镇(街道)或村任职满2年,期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
工作经历年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任职年限、报考年龄等其他涉及到时间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年龄、学历等,以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认定的为准。
上述“以上”、“以下”、“以后”,均含本级。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尚在任职试用期内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遴选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市委组织部通过随州组织网发布公开遴选公告。各遴选单位具体的遴选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职位表。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2022年9月1日8:30—9月7日17:30.
2. 报名程序:
报名采取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各地各单位根据遴选职位和资格条件,充分动员符合条件人员积极报考。
第二,报名人员下载打印《随州市2022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报所在单位和同级党委组织部审核同意。
符合遴选条件的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名报名人员限报考1个职位,多报无效。
第三,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根据平时掌握了解的情况和人岗相适度,按照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择优推荐。注意科学分布考生报考职位,不扎堆推荐。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名单进行汇总,于2022年9月10日前将《随州市2022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推荐报名人员花名册》(盖章的纸质版和EXCEL电子版各1份)报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报名人员应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到所报考的遴选单位提交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请考生尽早报名,以免报名时间截止后因资格审查不通过错失考试机会。
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随州市县级以下的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推荐报名工作由相应的市级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参照上述步骤进行。
3.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①《随州市2022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纸质版一式四份,同步报电子版);
②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jpg格式,不小于300kb,不超过1M,照片备注本人姓名+所在单位+身份证号);
③身份证、公务员录用审批表(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前与遴选单位联系)。
④报名人员手写签名的承诺书;
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报名推荐表》及提供的材料均需加盖推荐单位及审核单位公章。
公开遴选期间,各遴选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报名人员有关咨询。报名人员及推荐审核单位应对照公告和职位条件报考或审核,以免反复提交审核材料错过报名时间(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三)资格审查
1.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9月3日8:30—9月9日17:30.
2. 资格审查地点:各遴选单位(详见附件)。
3. 有关要求: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筹,各遴选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遴选工作任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资格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遴选资格。各遴选单位按照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向报名人员反馈原因;对填报资料不全的,注明需补充完善的内容,及时通知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补填。已经组织推荐,符合公开遴选基本资格条件,但在具体职位资格审查中“不通过”的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遴选职位。
遴选资格审查结束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遴选职位人数比例达不到5:1的,进行调剂、核减或取消该职位计划。取消的遴选职位,允许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改报其他遴选职位。因公开遴选职位专业性较强,符合职位条件人员较少的,经市委组织部批准,最低不得低于3:1.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期间,遴选单位对符合条件人员,及时予以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一般不得放弃。无故弃考的,各级党委(党组)3年内不得推荐其参加各级各类公开遴选或考试。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以百分制计算。
1、笔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3:1的比例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平均分以上的,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五)考察与体检
1.考察。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依据考生面试后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考察对象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对于遴选人数在4人以上的遴选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不得低于1.5:1.
2.体检。体检在市内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考察、体检结束后,各遴选单位根据体检结果,结合考察情况,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评估,确定考生排名。考察及体检合格人数低于职位遴选人数的,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按考生面试后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讨论决定与公示
1.讨论决定。各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遴选职位要求,经党委(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试用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2.公示。拟试用人选分别在随州组织网、遴选单位及试用人选所在单位同步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试用的,由遴选单位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备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且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是否递补由各遴选单位党委(党组)研究确定。
(七)试用与任职
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不变、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遴选单位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任职等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报名人员进入考察后、调动前,不得突击提拔职务或晋升职级。
四、纪律要求
1. 报名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2. 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名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报名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处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3.随州市2022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主办方名义举办针对此次考试的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五、疫情防控
报名人员须按照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最新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最新形势变化,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考试时间、地点等工作事项的,将在随州组织网另行通知。
附件3:承诺书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