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水市城市社区工作者实施细则》(广办发〔2020〕3号)文件精神,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社区工作者社会化、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切实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效能,现结合我市实际,面向新纳入的城市社区定向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具体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政治标准,注重能力素质;坚持尊重历史,注重平稳有序;坚持择优进入,注重群众满意;坚持公平公正,注重透明公开。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面向新纳入的应办八一社区、黑虎冲社区,十里马都司社区,城郊城西社区、跑马场社区,开发区双岗社区定向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20人。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热爱社区工作,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3.具有一定的口头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使用;
4.2021年12月之前已在应办八一社区、黑虎冲社区,十里马都司社区,城郊城西社区、跑马场社区,开发区双岗社区从事网格服务管理的全日制工作人员。女不超过55周岁(196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男不超过60周岁(196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身体健康;
5.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纳入招聘范围:
(1)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或连续3年考核基本合格的;
(2)不能胜任工作,或者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在疫情防控、防汛抗旱等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群众反映强烈的;
(4)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或受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涉“黄”、涉“赌”、涉“毒”被治安处罚的;
(7)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8)有负面清单,联审单位不同意的;
(9)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本次定向招聘采取考核+笔试方式进行(先完成考核后再进行笔试)。
五、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广水市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发布。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应于12月19日上午8:00至12月23日下午17:30,下载《2022年广水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报名表》,填写基本信息,选择相应岗位后打印,到广水市民政局4楼402室(市民政局基政股)现场报名并初审。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街道(镇、开发区)的社区工作者岗位,否则视为无效。应聘人员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应聘资格。不按照规定时间参加报名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报名申请无效。
资格初审材料如下(材料不齐者不予受理):
1.《2022年广水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报名表》;
2.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户口簿首页与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登录学信网查询后自行下载及打印,并确认打印的报告在有效期内);
6.近期(至今1至2年内)小2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
(三)领取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
(四)考核
定向招聘人员考核满分为100分,由各街道(镇、开发区)制定考核办法和实施方案,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后实施,并在12月28日前向市委组织部上报定向招聘人员考核成绩。
(五)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国家有关社区治理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计算机基础知识。笔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长为120分钟,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
(六)成绩计算及公示
定向招聘根据定向招聘人员综合成绩(考核成绩x40%+笔试成绩x6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在核定招聘的名额中,如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体检人选。考生成绩及体检人选在广水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可以在广水市一医院、二医院或中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须完成国家规定的体检项目。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果合格的,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如参加体检人员中出现本人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者不按规定项目体检等情况,不予聘用。
(八)考察
考察前,考生提交个人自传(1500字左右),考察组结合个人自传,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同步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
体检、考察可同步组织实施,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依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九)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
完成体检及考察程序后,在广水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天。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聘用管理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报考岗位所在街道(镇、开发区)统筹安排到所辖城市社区工作,并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社区工作者岗位责任和薪酬待遇按《广水市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实施细则(修订)》(广办发〔2020〕3号)规定的精神执行。拟聘用人员不到社区报到或报到后在社区工作6个月内离职的,依成绩高低再次进行一次递补(此次递补是最后一次递补,递补人员按体检→考察→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聘用管理等程序进行)。
六、有关说明
1.公告发布以后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广水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发布,以上网站为本次招聘的指定官方消息发布平台。
2.应聘人员应遵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居家隔离人员或居家治疗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资格审查可在任何一个环节进行,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作废。
4.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本次招聘联系电话和人员如下:
市民政局报名咨询:0722-6238723;联系人:孙坤勇,手机13997852976。请在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拨打咨询。
6.未尽事宜由广水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
2.《广水市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实施细则(修订)》(广办发〔2020〕3号)。
(责任编辑:格格木)